台中市文昌國民小學以中心德目推動品德教育實施計畫

99.09.01校務會議修正通過

壹、依據

一、    臺中市辦理2005~2008教育施政主軸執行計畫。

二、    臺中市推動品德教育促進方案實施計畫。

貳、目標

一、    透過建構學校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與行為準則歷程,促進校園優質

文化之方向與願景。

二、    增進學生對中心德目之核心價值及其行為準則之思辨,進而具有選擇、反省、認同、欣賞與實踐之能力。

叁、實施原則

一、運用導師時間、班週會時間、彈性時間,將品德教育融入課程教學與相關活動中。

二、善用溫馨小故事及社會時事,營造學習、實踐的機會。

三、結合閱讀運動,帶動群體互動,塑造「知、情、思、行」合一的學習

情境。

四、透過親、師、生的應對進退,落實生活輔導,隨機教育,並在生活中

考核。

五、配合導護制度,隨時宣導,全面投入,擴大成效。

六、在校園內呈現品德教育相關資訊。

七、建立楷模典範,獎勵優良行為。

肆、中心德目規畫表:詳如附件。

伍、獎勵

每學年度由各班學生和級任導師進行審核,並推派班級生活楷模,代表班級及學校成為生活楷模接受表揚。

陸、本實施計畫奉 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 

 

承辦人:盧集俐          單位主管:蔡志龍         校長:郭盈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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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昌國小-品德教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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